作为业主,装修中家装合同必须加上的附加条款
这些条款对装修公司的利益并没有损害,只是避免装修公司在做生活的过程中生出活来.同时对于先以低价吸引客户,之后再逐步生出N多项目来提高造价的装修公司行为做一个预防
所以在谈合同的过程中,如果不愿签的装修公司,80%的可能性是心里有鬼,合同里有埋伏,这样的话,订金都不可以掏哦.
三条附加条款可以避免装修过程的很多麻烦事,装饰公司就别看了,业主必须的看哦
甲方:业主
乙方:装修公司
第一条:预算已包含设计图中所有工程项目,如有漏项,由乙方负责,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,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的项目,均已在设计图及预算中注明.
第二条:乙方对工程量已做精确计算,在甲方未增加项目的情况下,决算金额不超出预算金额的5%(包括所有单项),超出部分,由乙方承担,决算金额少于预算金额的,按实结算.
第三条(现在可有可无了),自合同签定后甲方交纳第一笔工程款起,甲方不承担任何由于人工或物料上涨引起的工程价上涨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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